首页 | 学校概况 | 招生简章 | 高管培训| 常见问题 | 师资介绍 | 媒体贸大 | 资料下载 | 学员社区 | 论文发表 | 热点关注 | 学员登陆|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010-64493785
010-64494282
报名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1322室
在线报名
★提交报名申请后,具体负责老师会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与您确认报名事宜。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金融管理与投资实务方向
+ 国际金融与投融资方向
+ 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方向
+ 信用管理与风险控制方向
+ 财富管理与理财规划
+ 金融投资与证券实务方向
+ 公司金融与投融资方向
+ 金融理财与投资分析方向
+ 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方向
+ 金融投资分析与管理
+ 金融管理与投资实务(中英授课)
+ 国际金融与投资(中英授课)
+ 资本运营与国际融投资
+ 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
+ 进出口管理与战略方向
+ 现代物流管理方向
+ 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国际项目管理方向
+ 国际商务与管理
+ 国际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
+ 国际化经营与管理
+ 国际商务管理(中英授课)
+ 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中英授课)
+ 财政与税务管理
+ 企业财税管控与税务筹划
+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 企业管理专业
+ 营销管理方向
+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
+ 会计学专业
+ 财务管理方向
+ 商务英语方向
+ 经贸翻译方向
+ 英语语言文化方向
+ 跨文化商务交流方向
+ 国际经济法方向
+ 企业行政管理方向
+ 文化事业管理方向
+ 政府治理与决策方向
+ 战略管理与投资决策
+ 国际经济与管理
+ 区域规划与招商引资
+ 对外经贸合作与商务外交
+ 市场经济与管理
+ 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中英授课)
+ 国际经济法方向
  在职研究生学校概况法学院正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原国际经济法系)成立于1984年。法学专业(原国际经济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之一。2002年我校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设置国际经济法专业的院校之一。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享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的授予权。现任院长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数量越来越大,法学院学生的数量与质量都将有新的突破性发展。
       法学院自设置法学专业以来,以独特的专业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而著称,培养出来的学生具有“三会”人才的特征:能熟练运用外语、懂得并能操作国际经贸业务、精通法律专业知识。
       我院始终注重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工作、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严谨的课程设置和严格的考试制度,尤其注重案例教学法,为中国未来的法学家、高级法官、高级涉外经济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个学习深造的培养基地。
       法学院开设的国际商法、比较公司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证券法等课程主要采取案例教学法(包括英文原文案例),内容学贯国内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学院始终把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敬业精神放在首位,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迅速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创新的需要。
收藏 打印


行车路线图:

在职硕士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报名 - 在职研究生考试 - 金融在职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在职研究生网 - 工商管理在职研究生 - 英语在职研究生 - 企业管理在职研究生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 - 青岛在职研究生 - 上海在职研究生
报名地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学楼13层1322室  咨询电话:010-64494282/5099/3785/6901/4393
版权所有:对外经贸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COPYRIGHT © UIBEZZY.CN ALL RIGHTS RESERVED.